CCRT(智能电动汽车)管理规则补充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优化运行管理流程,保持CCRT(智能电动汽车)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持续引领和推动智能电动汽车性能升级,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汽车测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对《CCRT(智能电动汽车)管理规则(2020年版)》中的管理要求做出如下修订:
1、选车流程
管理中心在选车过程中,若某车型存在召回事件并且召回工作尚未结束,则不纳入候选车型。
2、制定试验计划流程
管理中心发布测评车型通告后,如发生相关车型召回事件,则在官方平台发布终止该车型本次测评的通知,且不发布测评结果。
3、试验准备流程
企业可在接到试验实施通知后5 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中心提供测评车辆利用OTA技术进行软件升级的计划(包含在相应监管部门的OTA 备案材料)。经管理中心对相关材料审核同意后,在首项试验正式实施前,由企业人员操作进行OTA升级,并由管理中心人员监督并拍摄记录升级过程;首项试验正式实施后,不再允许进行OTA升级。
4、试验实施流程
对于较大销量配置中不包含或只包含部分先进驾驶辅助或自动驾驶功能的车型,在完成较大销量配置的车型测试后,允许企业申请安装完整的先进驾驶辅助或自动驾驶软件选装包(在售),并进行功能升级后的补充测试。
5、结果评定
对于较大销量配置中不包含或只包含部分先进驾驶辅助或自动驾驶功能的车型,在发布较大销量配置的车型全部性能板块的星级基础上,可补充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性能板块星级。
6、消费者调研样本量
每个测评车型的消费者调研样本数量调整为200个。
7、算分方法
测评车型的主观评价和消费者调研的每个最小指标的原始分均先换算为百分制,然后进行加权计算。
本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汽车测评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6日
规程下载链接:/cms/picture/344687840935145472.pdf
